••入 住 須 知 ••

一、凡需要入住的長者及擔保人均須攜帶戶口簿、身份証原件及复印件。

二、入住長者須進行健康檢查,備大一寸彩色近照5張。

三、交納入住費用及辦理有關手續(填寫入院申請書、簽定協議書、填寫醫療意見書)。

四、每月10-12日收到月生活護理費,過期加收滯納金。

五、備齊長者所需衣物,繡上姓名,褲子要改成橡皮筋神頭,如大小便不能控制的,自備尿布。

六、入住的第一次生活用品,由中心負責,損坏后(如棉胎、蚊賬等)由家屬自負。

七、如需要請假离院,須由擔保人簽署請假條并替長者辦妥請假手續后方可离院,請假二天以上可退回膳費。

八、如須特殊照顧,費用家屬負責,如早茶點心、煲中藥、加菜等一律收回基本費用。

九、長者入住時,由中心按長者健康,制定等級收費,以后根据長者健康發展的實際情況,中心有權調整收費,并知照家屬。
十、長者入住后,中心可按需要或根据長者的實際情況重新調床位,并知照家屬。